取啥名呢?
发表于 2013-4-30 07:42:12
请岑溪市分管副市长、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城管大队长进来
领导们好!我想问问入室经营,不得占道经营何以成为一纸空文?滨江二路丽景湾小区人行道竟然成为夜宵的经营场所?夜夜通宵达旦、高声喧哗,吵得在丽景湾居住的业主苦不堪言!难道没有相关部门管的吗?是你们不想管还是管不起?任由夜宵档为所欲为?
冰天
发表于 2013-4-30 07:55:44
{:soso_e127:}
午夜DJ
发表于 2013-4-30 08:34:56
人地每月上交保护费会理你?
五第
发表于 2013-4-30 09:01:54
:L
136400120
发表于 2013-4-30 09:03:50
:)
启二
发表于 2013-4-30 09:23:08
有关部门...
南风劲吹
发表于 2013-4-30 10:00:33
入室经营是工商要求,室外经营城管得钱,你说谁会管啊!!!!!!!
心碎了メ无情
发表于 2013-4-30 10:15:35
:o
黄少少
发表于 2013-4-30 10:18:42
小事,如果不给摆了,那是不是就又增加了失业率,他们没事干,会不会做坏事,不好说,再者说,就算是深圳晚上摆摊的也是多得不得了,换句话说,他带来了人气,你他应该感谢,这样你的房产才会升值.
开口便笑
发表于 2013-4-30 10:49:52
黑暗下面自由是应该多啲;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