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万水千山 发表于 2015-6-28 23:27:49

陈超然 发表于 2015-6-28 23:18
你懂得“拙作”的意思吗?别没点水平。

假如陈老师不懂得“拙”字的用法,又不好意思回去问你语文老师,可以百度一下。

走过万水千山 发表于 2015-6-28 23:38:01

陈超然 发表于 2015-6-28 23:18
你懂得“拙作”的意思吗?别没点水平。

“拙作”就是对自己作品的谦称。但我觉得好像没见过你写得出这样好的文章呢,你就是“月光媚”么?那么恭喜你!进步了,哈

走过万水千山 发表于 2015-6-28 23:39:51

假如你不是“月光媚”,那么,你还是得乖乖回去问你语文老师“拙”字该怎么用哦!

官笑露 发表于 2015-6-28 23:41:17

本帖最后由 官笑露 于 2015-6-28 23:42 编辑

走过万水千山 发表于 2015-6-28 23:38
“拙作”就是对自己作品的谦称。但我觉得好像没见过你写得出这样好的文章呢,你就是“月光媚”么?那么恭 ...

他的好作品多了!

走过万水千山 发表于 2015-6-28 23:42:55

官笑露 发表于 2015-6-28 23:41
我的好作品多了!

唉,“黄婆卖瓜”故事的现实版!

官笑露 发表于 2015-6-29 00:07:12

走过万水千山 发表于 2015-6-28 23:42
唉,“黄婆卖瓜”故事的现实版!

你卖一回?试试.......................................................................................................................

走过万水千山 发表于 2015-6-29 00:33:29

陈超然 发表于 2015-6-28 21:34
拙作!

假如陈老师就是《父爱是一盅猪脚炖黄豆》的作者“月光媚”,那么我告诉你,你这篇文章是我所看过你的唯一一篇值得称道的文章,比起你那篇《父亲,你是中国最根深的力量》好上不知N倍;
假如陈老师并非本楼作者“月光媚”,那么我得明确告诉你,你用“拙作”来评价别人的作品是错误的,这说明你对字义的理解和文字的运用还有极大的提高空间,因为,这个字太常用了,这么常用的字都用错,确实不是一个语文老师应有的错误。
我这个结论是正确的,你反对也无效。你如果不是“月光媚”,你就必需承认自己用错。

陈超然 发表于 2015-6-29 04:36:09

走过万水千山 发表于 2015-6-29 00:33
假如陈老师就是《父爱是一盅猪脚炖黄豆》的作者“月光媚”,那么我告诉你,你这篇文章是我所看过你的唯一 ...

我从来不会认错。唯一,很常用,你缺乏常识。

故乡的云 发表于 2015-6-29 05:13:52

走过万水千山 发表于 2015-6-29 00:33
假如陈老师就是《父爱是一盅猪脚炖黄豆》的作者“月光媚”,那么我告诉你,你这篇文章是我所看过你的唯一 ...

我的观点和走过万水千山的一样

故乡的云 发表于 2015-6-29 05:27:04

“1981年我读初一,虽然不够12岁……”
作者应该是1969年生,76年开始上小学,现年40多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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