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太正宗 发表于 2015-7-6 17:08:56

孩子初一升初二,求同共补习数学

本人孩子下学期升初二,现已联系上一位资深数学老师(长期在市重点中学初三重点班任教,教学成果丰硕)。但为培养孩子的团队学习精神,想与同年级(初一升初二)的同学组成数学二人学习小组,共同进步,共同分担家教费用。有意向的家长请在近日请联系李女生,联系电话13877430055。谢谢合作!

穷大叔 发表于 2015-7-6 20: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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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教育部:严查中小学“有偿补课
暑假即将开始,近日,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包括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等,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将重点查办。
  《规定》中提到,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化违规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要求各地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课堂内容课外补、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严格教师管理,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统一监督举报方式为,举报电话:66092315、66093315;举报邮箱:12391@moe.edu.cn

糖太正宗 发表于 2015-7-6 23:04:08

我也强烈反对强制补课,但孩子数学跟不上,作家长的也担心咋{:soso_e140:}

wx_xR9dN6t9 发表于 2015-7-7 01:01:21

语文地位慢慢上升啦,总分也要更高啦,语文成绩提升会是王道,有必要语文辅导,可以找我...害羞,本人广东读书,明年毕业,大学期间在十来家报刊杂志发表过文章,汉语言文学专业,大一大二曾是某杂志编委成员,在某教育机构兼职助理教师。本人对于书本结构分析透彻,负责二年级到九年级作文教学与批改,特长是作文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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