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不信由您 发表于 2016-12-15 15:05:01

公安部要求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旅游观光车

本帖最后由 信不信由您 于 2016-12-15 15:09 编辑

   近年来,一些企业以旅游观光车名义大量非法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公然以旅游观光车名义在市场上出售,并宣称可以上道路行驶,“不需上牌,不需驾照”。这些低速电动车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技术落后,防火性能差,在操纵稳定性、制动稳定性、车辆碰撞安全性等方面与普通汽车有较大差距,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014年新修订的国家标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明确规定,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是指在指定区域内行驶,6座以上、23座以下非封闭型乘用车辆。目前,媒体曝光的企业以旅游观光车名义生产的低速电动车,是6座以下的封闭式车辆,不符合旅游观光车的国家标准规定,应予以坚决取缔。经了解,旅游观光车只能由特定单位在旅游风景区、综合社区、步行街等限定区域使用,不得上道路行驶。
   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发现了大量企业以旅游观光车名义非法生产低速电动车问题。
   据悉,相关部门近期将对旅游观光车(含老年代步车)上路现象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顿,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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