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人家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352|回复: 8

[注意]本版版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7-3 22: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P>本版是专门用来处理论坛的大小事务的,包括论坛重要公告,建议和申诉,版主申请,贵宾申请,等等。在本版发贴请注意以下规则:</P>
<P>1. 禁止发与本版无关的任何帖子</P>
<P>2. 禁止发灌水帖子,以及回复内容极少的帖子(像好、强、顶、阅、汗、同上、路过之类的)</P>
<P>3. 禁止发表广告帖子</P>
<P>4. 禁止发表辱骂,攻击,反动,色情的帖子</P>
<P>5. 主题帖子内容必须超过7个汉字</P>
<P>如有违反,一律删除</P>
发表于 2005-7-4 00: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蛮多都没有超过个数的!</P><P>看来我麻烦了!</P>
 楼主| 发表于 2005-7-4 01: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P>呵呵/这个是针对这个版面的,因为是论坛事务的.所以要严格些,这样有利于快速解答大家的问题</P>
发表于 2005-7-20 10: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P>呵呵</P><P>国有国规</P><P>斑有斑“鬼”</P>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16: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恩,希望我们自己先做个好头![em06][em02]
发表于 2005-9-25 23: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矩不成方圆!
发表于 2005-12-5 14: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收到再收到(终于凑够七个字了,松了口气)
 楼主| 发表于 2005-12-5 16: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P>呵呵。。。 主题帖子内容必须超过7个汉字   这个的意思是,发新帖子的时候,帖子要超过7个字,不是说回复的时候也要超过7个字,回复的时候可以灵活点的,不过不可以单单用(像好、强、顶、阅、汗、同上、路过之类的)</P><P>这样对发贴的人不够尊重,换成自己也是这样想的^_^</P>
发表于 2005-12-12 20: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啊.我举双手表决.用意![em01]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岑溪人家论坛 ( 桂ICP备11000835号-1 )

桂公网安备 45048102000008号

GMT+8, 2024-5-29 17:24 , Processed in 0.045852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