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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欣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声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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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 09: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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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欣建地产 于 2014-7-2 09:35 编辑

               声明公告
    本人陈建军系岑溪市欣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已于2012年年底退出浙江商会并解除所有相关会员的权利及义务。
对于社会上流传浙江商会及会员的有关经济债务和个人纠纷等一切
事项,均与本人和岑溪市欣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关,对此特作
声明!今后若发现不符合事实或无证据的不利于本人及岑溪市欣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言论与文字,我公司及本人将对发表人追究
法律责任。
                      声明人:岑溪市欣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军
                                              2014年7月2日

发表于 2014-7-2 09: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情者路过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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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 09:56:4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0:}不信谣,不传谣,做良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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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 12: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的会员的确不胜叼,名声都被商会里面的某些所谓领导败坏了。所以及早退回时明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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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 13: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分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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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 19: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会好了,大老板都退出了
其他不想多说,只想对欣建陈老板说一句:这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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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 22: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的会员的确不胜叼,名声都被商会里面的某些所谓领导败坏了。所以及早退回时明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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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 12:5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分走人{:soso_e100:}{: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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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4 15: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正确的选择。{:soso_e185:}{:soso_e185:}{:soso_e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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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3 13:03: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人领导的公司信誉极差,其它事不知,一个不动产费收1500元不退还补,权力大过政府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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