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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警方依法处置一起因交通事故野蛮“维权”、涉嫌寻衅滋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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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5 22:04: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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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岑溪警方依法处置了一起因交通事故野蛮“维权”、涉嫌寻衅滋事的案件,对野蛮“维权”的组织者高某明、积极参与者高某彬、高某阳、高某云4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高某明、高某阳、高某彬、高某云等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十日。
2017年2月19日,南渡镇峡宝村的覃某勇,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在玉梧大道岑溪往糯垌方向行驶,与行人黄某莲发生碰撞,黄某莲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该交通事故发生后,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立即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覃某勇家属及时拿来了埋葬费,但死者黄某莲的家属拒绝领取,30多天的时间一直没有把死者埋葬,并要求覃某勇家属一次性全部赔偿清楚再埋葬死者。双方多次自行协商,意见未达成一致。
3月23日上午,家住马路镇的高某明纠集死者家属等30多人,来到南渡镇峡宝村覃某勇家中再次要求覃某勇家属赔偿全部金额,将覃某勇家房门撞烂,并在覃某勇家门口拉横幅、摆设死者遗像、烧蜡烛线香、放鞭炮,还扬言要把死者的尸体搬来。当天中午12时许,覃某勇的弟弟覃某新回到家中,发现家中悬挂有横幅,就想把横幅拿掉,却遭到高某明等人打伤。

死者家属在覃某勇家门口拉横幅、摆设死者遗像、烧蜡烛线香、放鞭炮。
接到报警后,岑溪市公安局快速反应,迅速组织南渡派出所、交管大队、特巡警大队等部门警力赶往现场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对死者家属的伤痛表示理解,认真倾听了他们的诉求,跟他们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希望高某明等人要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合理诉求,依法索赔,并要求高某明等人立即撤离。但是,高某明等人以“维权”为由,坚持要覃某勇立即赔付几十万元才肯离开,还声称其没有违法,有本事就铐住他,并举起双手。在劝导无果的情况下,民警果断采取措施,将野蛮“维权”的组织者高某明及积极参与者高某阳、高某彬、高某云等人强制带离现场。

高某明声称其没有违法,有本事就铐住他,并举起双手。

民警将死者家属强制带离现场。

经公安机关调查,高某明、高某阳、高某彬、高某云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违法行为,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高某明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对高某阳、高某彬、高某云3人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送拘留所执行。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发生交通事故或人身伤害的索赔,要通过合法途径依法进行,不能采取极端偏激或违法的方式进行,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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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5 22:23: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儿嗨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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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6 06: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墨鱼 当帮啊sir漏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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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6 07: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治市,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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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6 07: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在远,拳头在近。真的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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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6 08: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维权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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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6 08: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帮法盲?甘样解决得到事的话还要法律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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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6 08:58: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银纸起屋,冇银纸赔,系人都识,法律儿戏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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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6 10:17: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后台某够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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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6 11: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13788140506 发表于 2017-3-26 08:58
有银纸起屋,冇银纸赔,系人都识,法律儿戏冇?

人家几兄弟的屋,那屋没出事之前已经在做了,不知不要乱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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