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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必知的法律

已有 144 次阅读2016-3-31 11:14 | 工伤保险, 统计局, 国家

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23900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5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即:31195元×20=623900元。

【扩展】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应获得除623900元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还可以主张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1)、丧葬补助金:当地社平工资×6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提示】

(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上述标准支付。

(2)供养亲属指的是: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若工亡职工无第一顺序近亲属主张权利,可由第二顺序近亲属主张。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职工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享有工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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